2024-03-12 来源:
1.比选条件
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新街以北,崇文塔西路以南,崇文塔北路以东,崇文四路以西。主要建设安置房住宅楼、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用房(含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地下车库、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管网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2)采购范围: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引自110千伏永乐变10千伏135崇文线教会支线#001杆,新增容量1300KVA。本次新建800KVA箱变1台,利用原有500KVA箱变1台,敷设YJV22-8.7/15KV-3×185电缆,敷设YJLV22-8.7/15KV-3×70电缆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杨航波,联系电话:13201506178。
2)文件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大厦7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薛晶
电话:029-36390563
采购代理机构: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集团7楼
联系人:杨航波
电话:13201506178
电子邮箱:630213085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