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来源:
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地质勘察及测量比选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评审结束。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论,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地质勘察及测量
二、采购人名称: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三、第一成交候选人: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563465.00元;
服务周期:从进场至出具定稿报告,周期2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需求;
项目负责人:张勇;
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响应报价:543765.00元;
服务周期:从进场至出具定稿报告,周期2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需求;
项目负责人:谭新平;
第三成交候选人: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响应报价:589210.00元;
服务周期:从进场至出具定稿报告,周期2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需求;
项目负责人:耿振昌;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公示异议受理: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异议期: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以上成交候选人,经评审小组评审,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则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张聪、李莹、任魏芳
电话:029-87515651
六、公示期: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