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黑恶势力我们要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涉黑涉恶行为
请积极举报!
让我们共建共享平安泾河~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实时要闻
热门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