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瀛洲新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泾河新城瀛洲新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陕泾河审服发[2018]10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8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以南,瀛洲新苑一期以西。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以南,瀛洲新苑一期以西,占地面积约57.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2万㎡,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地库、绿化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38242.33万元。
2.3 项目总投资总额:138242.33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58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具体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其中包括住宅、幼儿园、地库、绿化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联合),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报名
2019年1月21日00时00分至2019年1月26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购买
7.1请于2019年1月21日00时00分起至2019年2月1日09时30分 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并于2019年1月21 日至2019年1月26日,每日8时30分至 12时,13时30分至 17 时,投标申请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到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9:30时,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0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10. 其他
10.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10.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同一个投标企业可以报名参加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10.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王丹
电话:029-363905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人:韩冰、赵欣梦、王振龙
电话:029-87515803
电子邮件:1002902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