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泾河新城区域内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购房对象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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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摸清泾河新城区域内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房购房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数量,解决泾河新城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房意向购买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房源信息

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北段。

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61-66之间,以一室一厅户型为主;

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70-131之间,以一室一厅、两室两厅户型为主。

二、调查统计对象户籍要求

具有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区域的非农业户籍人员

三、调查统计对象收入标准

(一)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为:

1.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2738元以下。

2.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3911元以下。

(二)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1倍执行;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

四、调查统计对象其他要求

1.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家庭总资产超过40万元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8.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五、其他

1.凡符合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相关要求的人员,请务必如实填写《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购房对象摸底调查登记表》(简称《调查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该《调查登记表》发送至540572754@qq.com邮箱或交至咨询登记现场,本次调查活动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有效。

已填写《调查登记表》的人员,请关注本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购房、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等信息。

2. 调查统计对象户籍及收入标准参照市住保办发〔2022〕25号文件及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宣讲内容。文件网址:(1)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cjd/5dd62abd65cbd81235ccd067.html(2)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fgwj/bmwj/63087d83f8fd1c4c21139d29.html

咨询人:赵菲儿;电话:029-36390519

咨询登记地址:集贤里营销中心

 

附件: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购房对象摸底调查登记表

附件: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购房对象摸底调查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