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隆基15OGW供水 )项目初步设计比选采购公告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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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隆基15OGW供水 )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采购人: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秦汉新城和泾河新城分界线,接西咸第二水厂望夷路配水厂管道,沿泾河湾路至泾河,跨越泾河后沿茶马北路向北敷设至原点大道,同原点大道规划的泾河水厂出厂主干管道相连,项目主管线线路总长约7.73km, 管道穿河长度约1.4km双管穿越,新建供水管道9.13km, 管径DN1000mm- DN1200mm,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采购范围: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隆基15OGW供水 )项目初步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 

4.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365号亚美伟博广场8楼810室获取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4时;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365号亚美伟博广场8楼811室,纸质版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7月25日14时;

比选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365号亚美伟博广场8楼81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刘坤

电    话:029-36390811

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365号亚美伟博广场8楼810室

联 系 人:康工

电    话:029-898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