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的通知
2019-01-02    来源:泾河集团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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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1月1日19时至2日17时,新城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且整体呈上升趋势。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受高湿、静稳和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同时受高压后部东南气流影响,湿度较大,污染形势加重。预计3日至6日,新城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其中2~3天为严重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和“同体系、同措施、同响应”原则,新城与西咸新区同步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从1月2日18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2. 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3. 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4. 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5.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 公安部门做好新城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依据新区环保局、新城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措施;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2. 国土、规划、执法、城乡、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新城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和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 城乡管理部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 规划建设局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5. 改创、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6.改创部门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

7.各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建议,一是各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升级管控措施。按照“越是重污染,越要强化管控”的原则,结合本区域污染情况,自行研究加严升级落实重污染天气黄、橙、红等级管控措施的相关制度,尽可能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二是新城治霾办根据秋冬季攻坚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联动各方,真抓实干,抢抓每一天,每一个时段,确保攻坚任务完成,各街镇,各部门要及时响应治霾办调度,预防和管控情况及时发送到泾河新城重污染大气管控预警工作群,并于响应结束2日把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纸字版)报送至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王楠 电话:3638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