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泾河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由泾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鹏飞主持,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中层、各子公司高管参加。
会议邀请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的刘智萍律师,围绕公司资本制度、董监高责任以及国家出资公司有关规定等三个方面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对新修订公司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一是要持续强化学习,牢牢树立全员法律法规意识。集团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刻理解公司法修订对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筑牢法律信仰和法律认同,切实将依法治企理念贯穿到公司治理的各个方方面面。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子公司要尽快落实新公司法的各项规定要求,对照梳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机构治理、党的建设、内部合规管理等内容,确保公司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营管理流程符合新法规定。
三是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法人治理水平。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本次公司法修订对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促进作用,并贯穿到公司治理中,以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指引,严格规范自身,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做知法、懂法、用法的表率。